水越幸一

水越幸一(),1913年東京帝國大學政治科畢業,並通過高等文官試驗合格,為昭和前期之台灣日治時期政府官員,他於1929年奉令接替生駒高常擔任台灣台中州知事。1931年1月,因任內發生霧社事件而去職以示負責。1935年選舉,成為官選台北市會議員,任期4年。1940年起擔任海南島軍政顧問。1941年成為臺北州州會議員。

個人生活
興趣為釣魚、園藝、網球與讀書。

榮銜
從四位勳四等瑞寶章

家庭

  • 配偶-水越靜子(1892年生)
  • 長子-水越幸夫(1917年生)
  • 長女-水越邦子,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畢業。
  • 二女-水越紀美子(1932年生)

文由水越幸一所寫。]]
相關條目
*台中州
*霧社事件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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