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王位继承规则以拉瑪六世於1924年11月11日實施的《1924年王位继承法》(1924 Palace Law of Succession)所规定的规则為基礎,和加上1974年的憲法修正案(容許國王的女性后裔繼承王位)、1997年及2007年憲法的王位继承部分修正。現代泰國王位繼承制度牽涉多條分支,包括現任君主及其複數親屬,歷任拉瑪六世、七世、八世、九世、十世的後代皆列入考量。隨著拉瑪十世(瑪哈·哇集拉隆功)於2016年正式即位,王位繼承順序有所調整,相關內容與王室變化、法律修訂需依最新情況持續更新。
继承顺序
由於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眾多,这里按照当前君主及其前任君主,和他们有资格继承王位的「近親」:
拉瑪六世(1880-1925)的後代
拉瑪六世的血統已滅絕。
拉瑪七世(1893-1941)的後代
拉瑪七世的血統已滅絕。
宋卡親王(1892-1929)的後代
(拉瑪十世),現任泰王]]
* 拉瑪八世(1925年–1946年)*(前第二任)
* 拉瑪九世(1927年–2016年)*(前第一任)
***拉瑪十世(1952年生)
* (1)* 提帮功王子(2005年生)
* (2)* 希里萬納哇裡公主(1987年生)
(3)* 诗琳通公主(1955年生)
(4)* 朱拉蓬公主(1957年生)
* (5)* 西里帕朱搭蓬公主(1982年生)
* (6)* 阿提迪亞通吉迪坤公主(1984年生)
参见
*泰国王储
*泰国王室
*泰国君主列表
*扎克里王朝君主世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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