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LGBT權益受到了歐洲聯盟條約及法律的保護。同性性行為在所有歐洲聯盟成員國都是合法的,並且自2000年起就在歐盟範圍內禁止針對LGBT人群的就業歧視。但是,各成員國就為LGBT族群提供更多的保障、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和同性伴侶收養等領域的立法是有所差別的。
條約保護
《》經過2007年通過的《里斯本條約》的升級並於2009年開始實施後,使得《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對歐洲聯盟本身及其成員國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第21條包含一條反歧視條款,“禁止基於……性取向等任何理由的歧視”。
此外,《》第10條也規定歐盟有義務打擊包括基於性取向的歧視行為;並且還在第19條中要求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在立法層面積極推動相關的反歧視立法。這些規定由1999年《阿姆斯特丹條約》頒布。 實際上,這既可以保護歐盟公民不會因為性取向而被拒絕工作或解僱,它還可以保護他們免受同事因性取向的性騷擾。
提供商品與服務時的歧視
需要注意的是,《》的並不針對在公司、組織、機構等提供商品或服務時的歧視行為,例如醫療機構可以拒絕為公開出櫃的LGBT人群提供治療和醫療服務;校園中基於恐同而產生霸凌;酒店拒絕為同性伴侶提供雙人間;被拒絕參與社會保障以及領取遺屬養老金或針對照顧伴侶的經濟補貼等。在面對上述情況時,歐盟法律僅能以種族或性別為由來提供保護。
因此,2008年歐洲聯盟提出了一項更廣泛地打擊歧視的準則提案,該提案將禁止在社會保障、社會利益、教育和獲得商品供應等領域基於宗教信仰、肢體障礙、年齡或性取向的歧視。 儘管該提案得到了歐洲議會的大力支持,但隨後便在歐盟理事會中陷入停滯。
跨性別者權益
歐盟法律目前將跨性別者議題採取了與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不同的對待方式。儘管歐洲議會早在1989年就通過了有關跨性別者權益的決議,但跨性別者的身份認同並未納入歐盟的任何資助計劃中,也沒有像性取向議題那樣在建立的法律中被提及。但好在歐洲法院通過判例法將基於“性別”的歧視解釋也指那些進行過“”的人,從而為跨性別者提供了一些保護。 2002年,歐盟對《》進行了修訂,納入了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以反映該準則的判例法。 然而時至今日,當歐盟跨性別者公民行使其自由遷徙權或其他與歐盟公民身份相符的權益時都會遭遇重大困難。
其他行動
2001年至2006年期間,歐洲聯盟“打擊歧視社區行動計劃()”耗資1億歐元,該計劃旨在打擊包括基於性取向在內的多個領域歧視。 2013年6月,理事會將其升級為具有約束力的LGBTI,指示世界各地的歐盟外交官捍衛LGBTI人民的人權。
同性結合
目前,在歐洲聯盟的成員國中,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盧森堡、馬耳他、荷蘭、葡萄牙、斯洛文尼亞、西班牙和瑞典已承認同性婚姻,而奧地利、比利時、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愛沙尼亞、法國、希臘、匈牙利、義大利、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斯洛文尼亞和西班牙等國則實現同性民事結合合法化。丹麥、瑞典、芬蘭和愛爾蘭等國的民事伴侶關係曾分別於1989年至2012年、1995年至2009年、2002年至2017年和2011年至2015年期間為合法;而在德國,2001年至2017年期間是認可“已註冊生活伴侶關係()”的。不過現有的民事伴侶關係或已註冊生活伴侶關係在上述國家依然是被承認的。
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和斯洛伐克等國在憲法中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2020年12月,匈牙利在憲法中明確禁止同性伴侶收養。
歐盟法律(《》)要求那些將同性伴侶關係合法化的成員國為了行動自由的目的承認彼此的伴侶關係。 歐洲議會也通過了一份呼籲成員國之間彼此承認對方同性伴侶關係的報告。
根據歐洲法院基於《》所做出的判例法,與同性伴侶建立民事關係且其伴侶不可能結婚的情況下,該僱員必須與本公司其他已婚僱員享受同等待遇。法院早在2008年的“丸子九雄訴德國劇院供應機構案()”的判決中就為德國的“已註冊生活伴侶關係”確立這項原則,隨後又在2013年2月的“弗雷德里克·海伊訴農業互助信貸案()”判決中確認了這一點。不過在後者的判決中涉及了法國的“民事互助契約”,該關係相較於德國的已註冊生活伴侶關係要遠遠低於婚姻關係。
此外,依據歐洲法院在2018年6月5日針對“”的判決,《》中的“配偶(或伴侶或家庭其他成員)”包括“(外國)同性配偶”;成員國必須給予歐盟公民的(外國)同性配偶居留權。 但大多數中歐及東歐的新歐盟國家(A8國家)本身並不承認同性婚姻,可像保加利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和羅馬尼亞等國家仍然遵守歐洲法院對同性婚姻承認的相關判例,不過它們在實踐中卻不總是遵守這些約束。
家庭權益
截至2021年,歐洲聯盟內仍然有10個成員國拒絕承認同性伴侶為其孩子的雙親。因此導致了這樣一種情況,在一個國家被承認為家長的兩個人在出境旅遊到另一個國家時會被發現自己已被所在國法律解除了家庭關係。而另一個經常遇到的情況則是在某個成員國所簽發的列出同性伴侶家長的出生證明在其他國家是不被承認的,這就導致有些孩子會因此沒有護照。
在歐洲法院懸而未決的“V.M.A.訴斯托尼察娜·歐布斯留申那案()”就涉及到一名無法申請保加利亞國籍的兒童,因為她的家長是一對女同性戀者。 由委託撰寫的一份報告建議歐盟委員會或歐洲法院應該闡明,涉及自由遷徙權的《》也應該適用於同性伴侶家庭,使他們在行使歐盟自由遷徙權利時不應受到歧視。
轉換療法
2018年3月,歐洲議會以435票對109票的多數優勢通過一項決議,該決議譴責轉換療法並敦促歐洲聯盟各成員國以立法的形式禁止該療法。 該決議通過後,發佈了一份報告,該報告稱“目前僅有馬耳他和西班牙部分地區明確禁止LGBTI轉換治療”。 德國於2020年,法國於2022年,塞浦路斯於2023年先後宣佈禁止針對未成年人的轉換療法。 愛爾蘭、荷蘭、比利時、葡萄牙和奧地利也提出了類似的禁令。
成員立法
自2018年開始,歐洲聯盟所有成員國都允許公開出櫃的LGBT人士在軍隊服役。而在2016年12月,馬耳他成為歐洲聯盟乃至整個歐洲第一個禁止轉換療法的。
北塞浦路斯
由於塞浦路斯爭端而致使北塞浦路斯在實際上已經脫離塞浦路斯共和國的控制,因此歐盟法律在該地區所成立的北塞浦路斯突厥共和國无法執行。
公眾輿論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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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LGBT區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 [https://lgbti-ep.eu/ 歐洲議會LGBTI權益小組 官方網站]
- [https://www.ilga-europe.org/ 歐洲LGBTI聯合會 官方網站]
- [https://fra.europa.eu/en/theme/lgbti LGBTI權益相關內容] 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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