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列島高級專員

琉球列島高級專員(;)是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的高級專員,是美国政府在琉球的联络官并身兼类似总督的行政职权。

“高级专员”是20世纪国际上在类似情况下常用的职衔,例如国联和联合国的托管地行政官员(特别是殖民地解放过程中的过渡性政府行政官),以及英国、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等国在殖民地或海外属地设立的类似官职,特别是过渡时期的行政官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继续占领琉球列岛,由于冷战开始,美国改变了将琉球作为联合国托管地管理并酝酿其独立的计划。1952年,琉球转为美国托管地继续军事管制。1957年6月5日,作为将琉球归还日本的过渡措施,美國民政府開始採用高級專員制,取代原先設置的總督和軍政長官。高級專員必須為美國陸軍現役將官,由國防部長任命,並由美國總統批准。高級專員權限極大,除了可以主導琉球政府的施政外,也可以否決琉球立法會的提案,也有權利罷免任何一位琉球政府官員。

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琉球交付日本,高等專員被廢除。

職務權限
*擁有對行政主席、琉球上訴裁判所裁判官的任命權。
*擁有對琉球政府所有職員的罷免權。
*擁有將琉球民裁判所的案件轉交美國民政府裁判所審判的移送權。
*擁有對已入獄罪犯的恩赦權。
歷代高級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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