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孝元(),字达峰,福州闽侯人。中国法学家。
早年在清華學校學習工程,後來赴美國留學,研究法律,專攻英美契約法,獲得芝加哥大学法學博士學位。回到中國後,先到東北發展,當過中東鐵路局地畝處處長,以及軍閥张作霖的秘書。後來至上海擔任律師,有上海律師五虎將的稱號,同時也在持志大学任教。
国共内战期間,何孝元受國防部長白崇禧賞識,擔任國防部法規司長、华中剿匪总司令部軍法處長、华中军政长官公署副秘书长。二二八事件期間,並曾代表國防部組成宣慰團,赴臺灣慰問。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到臺灣。
到臺灣後,於台湾省立地方行政专科学校(後來改組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即今國立臺北大學)擔任專任教授,1952年起還兼任司法行政科主任。因此,何孝元被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視為創系系主任。學者李志鵬就曾經受教於何孝元。平時經常寫作,著有《民法总则》、《民法债篇总论》、《中国债法与英美契约法之比较》等書。
何孝元的兒子何曉東是華人基督徒中,知名的文學創作者。
生平
早期生涯
何孝元為中國福建闽侯人,生於1896年2月18日。18歲時,進入燕京清華學校(今清華大學)就讀,學習工程。畢業後,考取政府的官費留學資格,於1916年赴美國留學。
何孝元在美期間,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工科碩士學位。後來改學習法律,先後獲得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何孝元主要研究的學術領域是英美民商法,尤其是英美契約法。1931年7月,何孝元在上海《申报》連續數日刊登執行職務啟事,開始在上海擔任執業律師。同年8月,受聘為持志大学教授。當年他在上海執業時,有上海律師「五虎將」之一的稱號。1947年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時,何孝元於3月11日至12日間,就曾經以国防部法规司司长身分,奉白崇禧的命令赴臺灣慰問。何孝元等人組成的慰問團被臺灣行政長官陳儀留置在新生活賓館中,無法接觸民眾,只好在隔日搭乘原機返回南京。1948年7月,白崇禧擔任華中剿匪總司令部總司令期間,又任命何孝元擔任華中剿總軍法處處長。他也當過华中军政长官公署副秘书长。
赴臺任教
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至臺灣。葬於陽明山。他的授課風格相當嚴厲,也經常鼓勵學生參與國家考試。
生活
何孝元生活簡樸,律己甚嚴。何曉東9歲時喪母。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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