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边界条约

国境线]]
中朝边界条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于1962年10月12日在朝鲜首都平壤签订的有关中朝边境的条约。该条约及其后于1964年后续签署的《中朝边界的议定书》界定了两国的现代边界,现代学者和当时的民众普遍认为该条约对朝鲜有利 。根据该条约,朝鲜获得了白头山及其周边280平方公里领土,以及白头山天池54.5%的面积。此前以鸭绿江和图们江划定其余边界的做法得到确认。

两条约均为密约,且未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直至2000年韩国《中央日报》刊登了泄露的中文版协议副本。

签署过程
签署人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外交部长陈毅及朝鲜外务相朴成哲。该条约将原属中国的包括长白山天池(朝鲜半岛称白头山天池)部分领土(约1200平方公里)割让给朝鲜,在当时引起了中国当地官员的抗议。1964年3月20日,陈毅和朴成哲在北京分别代表两国签订了《中朝边界议定书》。

朝鲜半岛国家的态度
官方
1983年9月16日,韩国国会55名议员提交了一份决议,声称对整个长白山天池拥有主权,在《关于确认白头山所有权之议案》中讲到:“六十年代北-{}-韩与中共之间划定国境线之后,在背着我们的情况下,将白头山天池水面按南北方向一分为二。这种侵略体现在地图上……天池的一半划让给中国,是中国向北-{}-韩提出的出兵参加韩国战争的代价”。

后续事件

  •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长朱德海(朝鲜族)因天池等领土被割让而被当地民众批判,罪名是卖国贼。但显然,朱德海作为一个地方官员并不具有割让国土的权力。文革后,朱德海获公开平反,官方的平反文件也澄清了划界的权力和责任在上级。
  • 大韩民国政府认为长白山(朝鲜半岛称白头山)应该属于韩国,得知条约签订则引起了韩国政府的抗议,在1992年中韩建交时,韩国政府也对间岛的归属向中方提出了异议。

参见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中印战争
*白龙尾岛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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