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中国古代的一个州,大致为如今重庆市大足区(不含今雍溪镇、国梁镇一带)、荣昌区、永川区主体部分及潼南区五桂镇一带等周边部分地区。元和年间有一千一百九十户,州境東西二百六十里,南北三百二十里。
安史之乱后,唐朝为加强地方统治,改郡为州,增置州县,乾元元年(758年),左拾遗李鼎祚奏“以山川阔远”,割泸、普、渝、合、资、荣等六州界{{NoteTag|另有割泸、资、合、普四州界之说,隶东川,治昌元。广德二年(764年)废东川节度使,改隶西川节度使,大历元年(766年)复隶东川节度使。大历六年(771年),因张朝作乱,州治毁于兵火,州县俱废,其地各还故属。大历十年(775年),西川节度使崔宁奏请复置昌州以“镇押夷獠”,州县俱复,称昌元郡,州移治静南。{{NoteTag|昌州徙治大足时间,历代史志载录有异,有光启元年(885年)、景福元年(892年)
注释
参考资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