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良才

沈良才(),字德夫,號鳳岡,直隶揚州府泰州(今江蘇省泰興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三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三甲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嘉靖十六年(1537年)正月,任兵科給事中,后升任工科左給事中。嘉靖二十年,任吏科都給事中。嘉靖二十二年,任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嘉靖二十七年,任大理寺右少卿。后升任大理寺卿、大理寺左少卿。嘉靖三十年,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鄖陽巡撫。嘉靖三十二年,任大理寺卿。嘉靖三十三年,任兵部右侍郎。嘉靖三十五年,兼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嘉靖三十六年二月,以考察自陈,调任南京,因得罪严嵩而被免職。

著作
有《沈鳳岡集》。

家族
曾祖沈源;祖父沈儒,曾任訓導;父沈璁。母張氏。慈侍下。兄沈良臣(贡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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