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

公務員事務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決策局之一,專責香港公務員事務。

歷史
1970年6月,輔政司署銓敍科成立,首長為銓敍司,取代原輔政司署人事組,負責管理公務員一切事宜。於1970年代,據當時的輔政司羅弼時呈交予英國的機密文件中顯示,銓敍司為一敏感職位,應由英國人出任。儘管1987年已有香港出生,印度裔的高禮和就任,但直至1993年前所有銓敍司皆非華人,屬最遲一批有華人首長的政府部門。1991年6月,銓敍科改稱公務員事務科,首長為公務員事務司。1997年回歸後,公務員事務科改稱公務員事務局。

2002年,行政長官董建華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將所有局長由首長級公務員職位改為政治委任。但為平息公務員疑慮,規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須由公務員轉任;而且委任期滿後可返回公務員崗位(即俗稱「旋轉門」)。而公務員事務局不設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亦是唯一有此安排的決策局。

2020年,聶德權以非公務員的身份獲委任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被指違反政府與公務員的協定。

歷任首長
局長
常任秘書長
管轄部門
*香港公務員學院
*一般職系處
*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https://m.facebook.com/csbgovhk?tsid=0.19564878946305686&source=result 公務員事務局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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