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5月10日公布,共33处。包括:
*革命遗址(共3处)
*古遗址(共10处)
*古代建筑(共14处)
*古代岩画(共2处)
*古代墓葬(共4处)
*地点以现行行政区域为准。
*表中包括后来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
第二批
備註
参考文献
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5月10日公布,共33处。包括:
*革命遗址(共3处)
*古遗址(共10处)
*古代建筑(共14处)
*古代岩画(共2处)
*古代墓葬(共4处)
*地点以现行行政区域为准。
*表中包括后来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
第二批
備註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