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達夫

梅達夫(),贵州省江口县人,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九期畢業,原國民革命軍第十軍第軍二十九師副師長少將副師長。1945年10月擔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參議。1947年6月5日擔任臺北縣縣長。1951年,台灣開始實施地方自治;他以參選民選縣長為由,辭去官派縣長一職。3月,順利當選民選第一屆臺北縣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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