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LGBT)

同志是中文語境中對同性戀者的代稱之一,廣義上也可以指代LGBT(即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等性少數群體。「同志」一詞的這一用法於20世紀80年代末在香港興起,並逐漸流傳到了台灣和中國大陸等華語地區。時至今日,「同志」是這些地區的性少數人士用於自稱和互相指代的主流稱謂之一。相較於「同性戀」等稱謂,「同志」被認為是更為正向、性別中立和去性化的詞彙,因而獲得很多性少數人士的青睞

這個稱謂的興起是緣於香港劇作家林奕華。1989年,林奕華在香港創辦了一個以同性戀為主題的-{zh-tw:影展;zh-hk:影展;zh-cn:电影节}-,並將其中文名定為「香港同志影展」(電影節的英文名為「」,直譯為「香港女同性戀和男同性戀電影節」),取「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的含義。「同志」的用法因而在香港和台灣先後流行開來,並最終流傳到中國大陸。台灣和香港的政府都曾在官方場合下使用「同志」指代LGBT人群。一些中國大陸的民間組織和機構也以「同志」冠名。在台灣,這一本來含義一直以來都只在政治場合使用,時至今日也常見政黨黨員以此互稱。而在中國大陸,自中國共產黨建政後,這個革命詞語一度成為全體國民使用的通用稱呼。2010年,北京公交集團發布的司乘人員「文明用語規範」中,「同志」一詞僅在用於稱呼年長乘客時保留,不再對年輕乘客使用。中國大陸的年輕人對「同志」的新生用法相對而言更為熟悉,而部分年紀較長的人士則並不清楚該詞的這一含義這引發了中國大陸一些人權活動者的批評。香港科技大學社會學教授丁學良認為,詞典編委會的這一決定說明中國官方不願意為這個重要的黨內政治稱謂添加與同性戀有關的含義。

2016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强调上下级平等、要求黨員之間一律互稱「同志」。一些同性戀者和評論人士對這一決定提出了質疑和嘲諷,認為隨著「同志」一詞本義的式微與新含義的流行,這樣的改變與時代背景格格不入。

參見
*直同志

參考資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