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新潮流系成員,臺南市人,現任立法委員,曾任臺南市議會議員、臺南縣議會議員、民進黨中央常務委員、野百合學運校際代表。
政治生涯
2011年3月10日,林宜瑾原投入臺南市第五選舉區立法委員黨內初選,後宣佈退選。
2015年3月15日,投入臺南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黨內初選,敗給黃偉哲。
2017年2月民進黨在基層農會選舉慘敗以後,林宜瑾在民進黨中常會上向總統兼黨主席蔡英文指控,黨內高層任意放話,將敗選責任推給與她同屬新潮流系的臺南市市長賴清德、高雄市市長陳菊等人「太卑劣」。
2023年競選連任期間,《菱傳媒》聲稱林宜瑾自2020年起與一名國中教師外遇,導致該名教師與妻子離婚並放棄3名子女的撫養權。林宜瑾和該名教師均否認有關報導。林宜瑾認為報導是中國國民黨候選人李全教的抹黑手段,並控告其妨害名譽。
爭議
涉嫌詐領助理費
2024年8月,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檢調人員搜索國會辦公室及立委服務處,後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其辦公室主任則被裁定羈押禁見。
2025年10月,台南地檢署指出林宜瑾自2009年到2024年間涉嫌詐領1412萬餘元,起訴林宜瑾、黃姓服務處主任、黃姓助理等三人。由於林宜瑾繳回所有犯罪所得,檢方請求減輕刑責。2026年7月,臺南地方法院一審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
「兩國條例」事件
2026年1月3日,林宜瑾領銜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將法案名稱更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擬刪除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及「地區」等涉及統一指向的字眼。但是在當天下午就自行撤案,並自行塗銷立法院議事處的送案紀錄。然後就沒有再次送案。
選舉紀錄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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