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府铸钱局

江宁府铸钱局,或称江宁府局江南江宁局,清代铸钱局,位于江南省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顺治三年(1646年)六月开铸,康熙年间停铸,雍正年间曾复开为宝安局

历史
顺治三年(1646年)六月{{efn|一说是七月顺治十年,始铸顺治通宝“宁一厘”钱。{{efn|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编撰完成的《户部则例》中“钱法”记载江宁府所铸一厘钱背面钱文为“江”,而《清朝通志》和《清朝文献通考》上记载“宁一厘”钱是由甘肃宁夏局所铸,但“宁一厘”钱存世量大,不应为偏僻的宁夏所铸,而且也没有宁夏在顺治年间开设钱局的记载,因此《清钱编年谱》等均认为“宁一厘”钱为江宁府所铸,而“江一厘”是由江西省局所铸

顺治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改铸康熙通宝。康熙六年,裁撤江南省,分为安徽、江苏二省,江宁属江苏省。

康熙六十一年冬,户部议定各省只准设一个钱局,改铸雍正通宝,江苏省保留苏州府的宝苏局,江宁局停铸。雍正九年,安徽在江宁府开局,是为宝安局。雍正十二年,宝安局停铸。

清末,在江宁府开江南铸造银元制钱总局铸造光绪通宝背满文“宝宁”机制钱和大清铜币中心“宁”铜元。

注释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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