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命名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以连接号连接,称为“XX—XX公路”或“XX—XX高速公路”, 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或法定简称组合表示,称为“XX线”或“XX高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编号按行政等级分别以G(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S(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X(县道)、Y(乡道)、C(村道)和Z(专用公路)等字母标识。普通公路的路线编号由一位字母和三位数字组合表示(如“G318”),高速公路编号由一位字母和一至两位数字,需要时辅以一位小写的类型识别号和一位小写的顺序号数字组合表示(如“G4”“G1523”)。
国家高速公路
命名与编号规则
主线
*放射线以北京为起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依起讫点地名命名为“北京—XX高速公路”,简称“京X高速”(地名简称为其首位字或法定简称,下同);编号为GX,“X”为1一9的整数,从正北方向开始顺时针从G1向后依次升序编号;
*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讫点,依起讫点地名命名为“XX—XX高速公路”,简称“XX高速”;编号为GXX,“XX”为11—89的奇数,从G11开始自东向西升序编号;
*横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西端为讫点,依起讫点地名命名为“XX—XX高速公路”,简称“XX高速”;编号为GXX,“XX”为10—90的偶数,从G10开始自北向南升序编号;
*地区环线依路线所在地区名称命名为 “XX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XX环线高速”;编号为GXX,“XX”为91—99的整数,从G91全国范围内总体由北向南升序编号。
并行线、联络线及绕城环线
*绕城环线依路线所在城市名称命名为 “XX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XX绕城高速”;编号为GXX0X,
** 由其连接的编号最小的主线(纵线、横线或地区环线)编号后加一位识别号“0”以及一位绕城环线顺序号组合在全国范围内编排;同一主线穿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连接的城市绕城环线的顺序号,宜沿主线起讫方向增序排列,不同省级政区间不允许出现相同绕城环线编号;
** 若主线所连接的环线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则选用主线编号次小者,以此类推;
** 若城市绕城环线仅连接首都放射线(对应主线编号为1位)时,则在主线编号前以数字0补位,目前全国仅有三条,分别是、、。
*联络线以离对应主线近的一端为起点,另一端为讫点,依路线起讫点地名命名为“XX—XX高速公路”,简称“XX高速”;编号为GXX1X(特殊扩容情况GXX3X),
** 由其连接的编号最小的主线(纵线、横线或地区环线)编号后加一位识别号“1”以及一位联络线顺序号组合在全国范围内编排(联络线数量突破容量时,可将识别号扩容为3),同一主线穿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连接的联络线的顺序号,宜沿主线起讫方向増序排列;
** 若主线所连接的联络线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则选用主线编号次小者,以此类推;
** 若对应主线为首都放射线(对应主线编号为1位)时,则在主线编号前以数字0补位。
*并行线以离对应主线起点近的一端为起点,另一端为讫点,依路线起讫点地名命名为“XX—XX高速公路”,简称“XX高速”;编号为GXX2X(特殊扩容情况GXX4X),
** 由其连接的编号最小的主线(纵线、横线或地区环线)编号后加一位识别号“2”以及一位联络线顺序号组合在全国范围内编排(联络线数量突破容量时,可将识别号扩容为4),同一主线穿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连接的并行线的顺序号,宜沿主线起讫方向増序排列;
** 若主线所连接的并行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则选用主线编号次小者,以此类推;
** 若对应主线为首都放射线(对应主线编号为1位)时,则在主线编号前以数字0补位。
重名处理规则
- 不同起讫点高速公路简称发生重复时,采用起讫点地名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或别称替换的方式加以区别。
- 相同起讫点存在两条或以上高速公路时,
** 后通车高速公路称为“XX—XX第二高速公路”,简称“XX第二高速”;
** 也可根据线路的方位、地理特征等补充命名,如“机场北线高速”“广深沿江高速”;
** 也可增加一中间途径点,称为“XX—XX—XX高速公路”,简称“XXX高速”。
- 同一城市或地区出现多条环线时,应以路线的方位顺序和编号顺序进行区别。
出口编号
*出口编号采用里程桩的整数值表示,里程桩全国统排。当桩号大于1000时,出口编号使用桩号后三位(如广西、宁夏、四川)或者全四位(如浙江、福建、广东)。
国家高速公路列表
省级高速公路
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一致,省级与国家高速公路全称及简称不应重复。如出现重复,采用起讫点地名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主线编号为SX(X),由省道标识符“S”加一到两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
省会放射线**编号为SX,由省道标识符“S”加一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
南北纵线**编号为SXX,由省道标识符“S”加两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
东西横线**编号为SXX,由省道标识符“S”加两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
*联络线编号为SXX,由省道标识符“S”加两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
*城市绕城环线编号为SXX,由省道标识符“S”加两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
- 省级高速公路编号应尽可能避免与省级区域内国家高速公路数字编号重复;
- 相邻省级区域连接贯通的省级高速公路统一其编号:
** 跨省的省级高速公路为南北纵线时,应以北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路线编号为准;
** 跨省的省级高速公路为东西横线时,应以东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路线编号为准;
- 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编号为S3XXX,由省道标识符“S”加四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
放射线**: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尾号为“1”;
北南纵线**:由东向西按升序编排,尾号为“5”;
东西横线**:由北向南按升序编排,尾号为“0”。
各省级政区省级高速公路具体命名与编号:
国道
普通国道的路线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和三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以全国为范围编制系列顺序号。
*首都放射线以北京为起点,路线另一端为讫点,依起讫点地名命名为“北京—XX公路”,简称“京X线”(地名简称为其首位字或法定简称,下同);编号为G1XX,数字区间为101—199,从G101开始升序编号;北京绕城环线G112纳入放射线的编号区间;
*南北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讫点,依起讫点地名命名为“XX—XX公路”,简称“XX线”;编号为G2XX,数字区间为201—299,从G201开始总体上由东向西升序编号;
*东西横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西端为讫点,依起讫点地名命名为“XX—XX公路”,简称“XX线”;编号为G3XX,数字区间为301—399,从G301开始总体上由南向北升序编号;
*联络线依路线起讫点地名命名为“XX—XX公路”,简称“XX线”;编号为G5XX,数字区间为501一599,从G501开始总体上由南向北升序编号,起点位于同一纬度附近的线路由东向西升序编号;
- 纳入普通国道的地区环线或城市绕城环线编号,可纳入首都放射线的编号区间。
国道列表
省道
*省道的命名规则与国道保持一致,省道与国道全称及简称不应重复。如出现重复,采用起讫点地名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省会放射线编号为S1XX,数字区间为101一199,从S101开始升序编号;
*南北纵线编号为S2XX,数字区间为201一299,从S201开始升序编号;
*东西横线编号为S3XX,数字区间为301一399,从S301开始升序编号;
- 相邻省级区域连接贯通的省级高速公路统一其编号,
** 跨省的普通省道南北纵线时,应以北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路线编号为准;
** 跨省的普通省道为东西横线时,应以东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路线编号为准。
- 未纳入普通国道的城市绕城环线编号,宜纳入普通省道的省会放射线的编号区间。
县道
*县道的命名规则与国、省道一致;
*县道的编号结构为XXXX(XXX县道),数字区间为001一999,以地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顺序号,亦可按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顺序号。
乡道
*乡道的命名规则与国、省、县道一致;
*乡道的编号结构为YXXX(XXX乡道),数字区间为001一999,以县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顺序号,亦可按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顺序号。
村道
*村道的命名规则与国、省、县、乡道一致;
*村道的编号结构为CXXX(XXX村道)。
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的命名规则与国、省、县、乡道一致;
*专用公路的编号结构为ZXXX(XXX专道),数字区间为001一999,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顺序号。
其他公路
*其他公路的命名规则与国、省、县、乡道一致;
*其他公路的编号结构为QXXX,数字区间为001—999。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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