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最佳動畫短片獎()具有很長的歷史,首次於1932年第5届奥斯卡金像奖頒發,當時獎項名稱為「最佳卡通短片」(Short subject, Cartoon),1971年第44屆時獎項更名為「最佳動畫短片」(Short subject, Animated),1973年第46屆才正式定名為「Best Animated Short Film」。
第一部獲獎的短片是华特·迪士尼製作的《》,他在這個獎項裡總共有39次入圍及12次獲獎,也是該獎項最多獲獎者;米高梅出品的湯姆貓與傑利鼠系列的短片則入圍13部共獲獎7部;華納兄弟出品的樂一通系列和快樂旋律系列則總共入圍16部,獲獎5部。加拿大國家電影局出品的短片曾獲獎6次,是非美國電影公司中最多者。在1952年第25屆《》入圍該獎項之前,所以被提名的卡通短片皆為美國的電影公司出品;第一部獲獎的非美國電影則是1961年第34屆由當時南斯拉夫出品的《》。
奧斯卡對「短片」的定義為「總片長不超過40分鐘」,而早期的動畫短片並沒有借助電腦技術,現在意義的動畫短片是從1974年開始的。早期的動畫短片一半使用木偶、粘土模型等道具拍攝,每個場景要拍攝很多幀,因此拍攝耗費的時間可能比其它影片都長。
獲獎與提名
1930年代
1940年代
1950年代
1960年代
1970年代
1980年代
1990年代
2000年代
2010年代
2020年代
特殊記錄
此獎項的特殊記錄包括:
- 最多次獲獎者: 華特·迪士尼—12次**
- 最多次入圍者: 華特·迪士尼—39次**
- 片長最短的獲獎影片: 《》 (1971)—2分鐘
- 片長最長的獲獎影片: 《》 (2007)—33分鐘
- 片長最短的入圍影片: 《》 (2012)—1分44秒
参见
- 華特·迪士尼所獲奧斯卡金像獎列表
- 奧斯卡最佳動畫片獎
- 奥斯卡最佳實景短片奖
註記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