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在越南简称国家主席(),是名义上国家元首的职务,对外代表越南。在越南政治中,国家主席屬於被稱為「四柱」的四大領導人之一,地位一般仅次于作为最高领导人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南於第一届国会至第六届国会设立该职位,第七届国会至第八届国会不设国家主席职务,由国务委员会主席集体代表国家元首。第九届国会起恢复以前做法,复设国家主席职务。

根据越南宪法,国家主席是終身制,但五年一次換届,当国家主席职务出现空缺时,由副主席暂时代理,直至越南国会选出新一任国家主席为止,新任国家主席将完成上一任主席剩余的任期。

现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是在在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

职责

  • 國家主席可以兼任中央委員會总书记
  • 根据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公布宪法、法律。
  • 领导越南人民军,担任国防和安全委员会主席。
  • 向国会提议国家副主席、政府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任命和罢免,向国会提交国防和安全委员会委员名单。
  • 根据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进行政府副总理、部长及政府以外的成员的任命和罢免。
  • 根据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宣布战争事态。
  • 根据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发布总动员令及部分动员令,宣布全国及特定地区的紧急状态。
  • 任命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 對高级将校、外交官、其他职位和阶级的官员,授予勋章、纪念章、国家的荣誉及通知奖。
  • 进行驻外全权大使的任命和召回,接受外国的大使。代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与他国的领导人进行国际条约的谈判及缔结。国家主席签订的国际条约需要国会的批准生效。
  • 授予或剥夺公民的越南国籍。
  • 根据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宣布大赦。
  • 给予特赦。
  • 向国会提交法律方案。
  • 依职权颁布命令及决定。
  • 有出席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资格。

历任主席
在世前任国家主席
截至年,在世的前任越南国家主席有5位,他们是(根据任期先后排列):

最近去世的一位前任越南国家主席是陳德良,于2025年5月20日去世,享年88岁。

参考文献
参见

  •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
  • 越南总理
  • 越南国会主席
  • 越南共和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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