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昭(),字孟明,順天府三河縣人,民籍,明朝官员。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三十八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三名,三甲第三十七名進士。授洪洞县知县,后召为监察御史,巡按两浙盐政。正德二年(1507年)因忤逆刘瑾而被罚廷杖一百,刑后仍未死,人称“铁邢”,贬高平县丞。
正德四年(1509年)十一月,黜为民。劉瑾被诛,复山西道监察御史。终汝宁府知府。
家族
曾祖邢仲和;祖父邢貴,遇例冠帶;父邢謹,刑部主事。前母胡氏;母胡氏。永感下。兄邢暉。
参考文献
邢昭(),字孟明,順天府三河縣人,民籍,明朝官员。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三十八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三名,三甲第三十七名進士。授洪洞县知县,后召为监察御史,巡按两浙盐政。正德二年(1507年)因忤逆刘瑾而被罚廷杖一百,刑后仍未死,人称“铁邢”,贬高平县丞。
正德四年(1509年)十一月,黜为民。劉瑾被诛,复山西道监察御史。终汝宁府知府。
家族
曾祖邢仲和;祖父邢貴,遇例冠帶;父邢謹,刑部主事。前母胡氏;母胡氏。永感下。兄邢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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