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舉(),字雲鵬,廣東潮州府海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三月二十六日生。
生平
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廣東鄉試第二名舉人,十年(144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十四名,三甲第五十二名進士。九月授監察御史,十二年巡按直隶。景泰元年(1450年)巡按浙江兼巡盐,因接受同鄉鹽運司同知鄭崇賄賂,为之脱罪,被東廠校尉查獲,御史陳價等請求法司同六部會審,東廠太監阮伯山彈劾陳價等結黨,營救林廷舉,廷舉被杖一百,發戍邊衛。
家族
曾祖林子華,元朝福建行省右司員外郎;祖父林興祖,交趾布政使司參議;父林厚,山西布政使司參政。母張氏,贈宜人。嚴侍下。娶張氏。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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