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學和(,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三十日-乾隆五十七年九月),字介南,又字小鶴,號芝園。江蘇省蘇州府長洲縣(今屬蘇州市)人,祖籍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清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乾隆元年(1736年)由蘇州郡庠生中式丙辰恩科江南鄉試舉人。考取內閣中書。
乾隆十年(174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會魁,殿試第三甲第十六名同進士出身。六月,分發刑部學習主事。七月,授刑部湖廣司主事。兼充會典館、律例館纂修。
十三年(1748年)正月,欽差以刑部主事隨同兵部尚書班第、吏部員外郎阿桂前往四川協助辦理進勦大金川軍務。
十四年(1749年)九月,四川總督策楞認為莊學和「才識明敏,辦事勤慎」,奏請補授為龍安府知府。十月,乾隆帝令先署理試用龍安府知府。
十五年(1750年)五月,經總督策楞奏請,調任雅州府知府。誥授中憲大夫。
二十三年(1758年),調任保寧府知府。於閬中縣城東盤龍山麓治平園址(今閬中東風中學)重建錦屏書院,推行教化,人文蔚起。二十五年(1760年)離任。
二十七年(1762年)十月,前任南部縣知縣王訓赴都察院呈控四川布政使、按察使等「欺罔狥私、朋比為殃」,都察院參奏請旨飭交刑部查審,莊學和被波及彈劾在任期間「濫捐濫罰」,輿論惋惜。
二十八年(1763年)一月,四川總督開泰、布政使吳士端因莊學和、王訓案中未先察覺且承審官刑部侍郎覺羅阿永阿、葉存仁發生疏漏而自劾。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九月卒於鄉,年八十一歲。
著作
*《芝園文稿》
*《芝園偶鈔》二卷,另有寫本:《渡瀘草》一卷、《金川草》二卷。
家庭及關連
莊學和屬毗陵莊氏第十二世。
*祖父:莊朝生(1630年-1701年),順治六年進士,官至河南提學道僉事。遷居蘇州城東懸橋巷。
*父:莊㝉(1689年-1752年),監生。
*母:朱氏,敕封恭人,翰林院侍讀學士朱典之女。
*學和排行第三,另有二兄四弟、一姊妹:
**莊學申(1709年-1763年),乾隆二年進士,官陝西永壽縣知縣。
**莊汝明(1711年-1800年),乾隆元年舉人,崑山縣教諭。
**莊汝益(1714年-1755年),順天增生,娶奉天張氏雲南督糧道張士伋之女。
**莊學琦(1716年-1751年)。
**莊齡(1721年-1787年),監生,官安徽涇縣茹蔴司巡檢。
**莊學沂(1724年-1769年),監生,州吏目。
**姊妹一,適元和史述祖。
妻妾
*正室:孫氏,誥封恭人,教習知縣孫泰汶之女。
*側室:李氏。
子女
有五子二女。
*長子:莊世鈞(1732年-1798年),嫡孫氏出,監生。
*次子:莊世鏞(1735年-?年),嫡孫氏出,官貴州都勻府麻哈州吏目,娶山西介休范氏。
*三子:莊世鈐(1738年-?年),嫡孫氏出,官江西南昌府經歷,出嗣予弟莊汝益,娶順天大興王氏。
*四子:莊世鎦(1739年-?年),庶李氏出,監生,娶浙江海寧俞氏。
*五子:莊世鐳(1743年-?年),嫡孫氏出,監生,娶安徽婺源漳溪王氏貴州貴西道王文進之女。
*長女,嫡孫氏出,適宋文玉。
*次女,庶李氏出,適吏目沈琳。
參考文獻
*道光《保寧府志》卷三十二·職官·題名·葉四十七
*咸豐《閬中縣志》卷六·官師·葉四十六
*民國《吳縣志》卷十三·選舉表五·進士長洲縣·葉九
*民國《吳縣志》卷十四·選舉表六·舉人吳縣·葉十三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十九·選舉·進士·葉十八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十九·選舉·舉人·葉三十二
*《毗陵莊氏族譜》(1935年增修)卷八世表·十一世至十五世·二分居蘇郡·葉三十四、三十五
*《毗陵莊氏族譜》(2006年重修)卷四·分支世系表七·頁三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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