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空軍基地彈藥竊案,發生於1999年10月,中華民國空軍桃園基地彈藥庫兩次遭竊,T65突擊步槍子彈、手榴彈等大量彈藥不翼而飛,引發社會譁然。空軍迫於追緝壓力,錯將桃園基地士兵蘇黃平、羅樟坪及王至偉三人羈押四個多月,期間無人道的刑求逼供,且偽造未施以刑求之偽證,造成三名士兵身心嚴重創傷。是中華民國國軍軍中人權事件之一。
彈藥失竊事件
1999年10月3日早上八點半,空軍桃園基地實施例行性彈藥庫巡查工作,發現陸用彈藥庫側門門鎖遭到油壓剪破壞,存放的T65突擊步槍穿甲彈短少八箱、共計8964顆子彈。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政戰主任李明山表示,短少的槍彈是基地士兵訓練用的五點五六毫米步槍穿甲彈,陸用彈藥庫在基地軍機機堡旁,崗哨執勤,只有特定清查人員有鑰匙可以進出。空軍總司令部政戰主任師國強率領的調查小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軍事安全調查單位和憲兵司令部桃園憲兵隊、以及監察院監察委員林秋山率領的調查小組都至現場蒐證調查。
然而,隔日羅樟平、王至偉兩人家屬強烈質疑軍方刑求逼供。羅樟平家屬表示,羅樟平在軍中擔任消防兵而非彈藥補給兵;王至偉家人則在申請探視時,被軍事檢察官諭令禁見而無法會面,王至偉的胞妹還遭到自稱「刑事人員」的三名男子要求提供線索與彈藥被竊實情,「否則全案將由王至偉和另幾個『菜鳥』扛起」。隨後,羅、蘇、王三人更翻供並提出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羅家還直指羅樟平患有精神疾病。
面對刑求取供的質疑,空軍總司令部文化宣教處處長兼專案小組發言人-{于}-煥庭於10月底表示,軍方專案小組根據事證辦案,蘇黃平、王至偉、羅樟平三人涉嫌重大,且在留置室隔離偵訊過程中不僅有軍事檢察官督導、並全程錄音錄影,不可能有逼供或屈打成招情事。
案情偵辦陷入膠著,12月9日,-{于}-煥庭再度否認軍方有刑求情事。
桃園空軍基地哨兵再遭奪槍
2000年2月2日上午,空軍桃園基地執勤衛哨上兵林明哲被五名歹徒攻擊,T65突擊步槍遭搶。專案小組懷疑嫌犯先竊彈藥再奪槍,兩者有相當關聯。
槍砲彈藥竊奪案宣告偵破
歷經數月偵查和監控,2000年2月6日,空軍桃園基地槍砲彈藥竊奪案宣告偵破,追回大批彈藥。主嫌為股市失利、欠下大筆債務的張永濤,他夥同曾在空軍桃園基地與空軍新竹基地服役的共犯方志誠、陳國鎮、張沛龍、徐雲南、吳佳星、劉彥庭等人偷搶空軍桃園基地彈藥,準備春節期間搶劫金融機構與運鈔車。2000年2月2日上午,張永濤協同陳國鎮、徐雲南、張沛隆與方志誠等共犯將騎腳踏車的李姓與林姓哨兵撞倒後,成功搶奪上兵林明哲的步槍。
但涉嫌竊取彈藥和搶奪槍枝的主嫌張永濤等七人落網坦承犯案後,否認犯案過程與遭押士兵蘇黃平、羅樟平、王至偉有關,且張永濤等提出的犯案時間也與三名士兵的自白有出入。三名士兵的不在場證明經查成立,引發三人家屬強烈不滿。
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依《中華民國刑法》強盜、搶奪等罪嫌提起公訴。張永濤因出資購槍、再委由他人共同搶奪空軍桃園基地彈藥,被檢察官彭南雄向桃園地方法院具體求處無期徒刑。陳國鎮、吳佳星、徐雲南三人被求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劉彥廷、張沛隆、方志誠與陳猛浩四人被求處十年有期徒刑,林文源被求處六年有期徒刑。蘇黃平、羅樟平、王至偉並未被起訴。
刑求疑雲
但是自失竊案發生,涉案士兵遭調查和收押後,屢屢傳出各種刑求版本,甚至包括下體被冰塊刑求、肚皮隔書本以榔頭重擊、埋在地洞內僅露出頭部慢慢折磨等屈打成招的說法。
2000年2月16日,台灣之聲廣播電台創辦人許榮棋與黃國章落海事件家屬陳碧娥(軍中人權促進會創辦人黃媽媽)持香腸諷刺,法務部調查局測謊官以冰塊刑求彈藥竊案涉案士兵下體,使士兵遭到逼供。對此軍方表示,涉案士兵的家屬一度質疑刑求逼供,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彭南雄偵訊三人時、以及涉案人委任律師探視時,三人都表示沒有刑求,有錄影帶可供佐證。
雖然家屬懷疑,家屬審視的偵訊錄影帶可能為不同版本,甚至錄影帶可能失蹤。但空軍基地專案小組發言人于煥庭表示,軍方對刑求士兵一事已特別成立專案小組另行調查,然而刑求傳聞軍方查無實據。媒體報導專案小組透露,調查之初三名士兵確實私下反映遭受刑求,但所有內容都未被記載在偵訊筆錄內,而一捲專供軍方上級審視的錄影帶中,收押士兵頭帶全罩式安全帽應訊,該錄影帶亦不知去向。
懲處與起訴名單
彈藥失竊部分
1999年10月18日,空軍防砲警衛司令部司令少將楊學仁因空軍桃園基地彈藥失竊案,遭核定於同年11月退伍。
2000年12月30日,監察院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結果,空軍桃園基地前任指揮官少將劉勝信記過兩次,案發時指揮官少將趙嘯濤記過一次,補給中隊隊長中校譚懷壢記過兩次,彈藥庫庫長上尉吳文祥記過一次,補給官上尉張克烜記過兩次,警衛營營長中校周紹雄降一級。
士兵遭刑求部分
2001年8月31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通過,主導刑求事件的前空軍反情報總隊參謀官上校柯仲慶急於爭功,無視人權,對於測謊未過的士兵恐嚇、毆打、刑求及非法取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空軍總司令部政戰副主任少將高應方督導執行全盤事宜,本應依法行事,卻讓軍官濫用職權刑求士兵,未盡督導之責,記過兩次。空軍中校葉思興、潘以成及空軍少校梁玉樹、空軍保防官上尉何祖耀協助刑求,均被懲處休職六個月。
2001年9月11日,桃園地檢署依《中華民國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醫務所少校主任田大豐;田大豐涉嫌偽填三人受檢項目均正常,企圖掩護軍方刑求真相。
事件後續
2011年1月,媒體報導,空軍反情報總隊不僅錯抓蘇黃平、王至偉、羅樟平三人刑求,且同批人員也涉及江國慶案。其中涉嫌在江國慶案刑求江國慶、也主導刑求蘇黃平等人的上校柯仲慶,被國防部高等軍事檢察署以「共同假藉職務上權力實施拘禁」等罪起訴;但最後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二審輕判柯仲慶緩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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