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吕梁市成立于2003年。2005年吕梁市开始文物调查,一年后公布了第一批吕梁市文物保护单位,共52处。政府网站上没有公布具体名单,媒体报道中只列举了部分入选的不可移动文物。至今吕梁市已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一批:2006年9月26日
**古遗址(3处)
**古墓葬(7处)
**古建筑(33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处)
列表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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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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