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文物保护单位

交口县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山西省交口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交口县已公布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一批:1989年
  • 第二批:1995年4月
  • 第三批:1999年
  • 第四批:2003年7月7日

列表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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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梁市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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