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延程()字伊源,原籍山東省樂陵縣,中华民国法官。
生平
光绪十九年農曆十一月二十六日生。自幼受良好敎育。奉天法政專門學校畢業,學成畢業时適逢辛亥革命,清朝灭亡,史延程乃投身司法界,历任奉天省復縣地方審判廳、安東地方審判廳、遼陽地方審判廳、瀋陽地方審判廳等地方審判廳廳長,奉天高等審判廳廳長、遼寧高等法院院長。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調任湖北高等法院院長。民國25年(1936年),调任廣東高等法院院長,任职十四年。
著作
*大學眞傳
*中庸直解
*天人合一思想
*孔子敎義研究
*孔子聖道與中華文化
*經學要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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