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謀

林永謀()台湾高雄人,曾任檢察官、法官,並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經歷
林永謀早年入台大法律系,是陳水扁的學長,大學期間陸續參加國家考試,大一升大二時考上律師特考、大二升大三時,通過推事檢察官特考,取得司法官錄用資格。1961年大學畢業後,到司法官訓練所受訓(第五期),自此投身司法界。。

1997年,中華民國通過第四次修憲案,調整大法官任命及任期制度。2000年,第六次修憲案,改為「經立法院同意任命」。2003年,林永謀獲陳水扁提名續任司法院大法官。

家庭
林永謀育有兩子一女,後來均成为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後均获美國名校博士學位。
*女兒:林超琦,國立台灣大學學士、國立台灣大學碩士、获美國史丹福大學政治學博士,專攻政治學,現為國立政治大學專任教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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