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璽君 ()女,籍贯不详,2019年9月30日卸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黃璽君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民国64年至69年(1975年至1980年),任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稅務員。民国65年(1976年),律師高等考試及格。民国69年至78年(1980年至1989年),先後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任候補推事、推事。民国78年至80年(1989年至1991年),历任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民国80年至86年(1991年至1997年),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民国86年至100年(1997年至2011年),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民国100年(2011年),出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2011年6月17日,马英九发布总统令,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發、汤德宗为司法院大法官。自2011年10月1日起,这四人正式出任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
2017年 獲第十七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
家庭
黃璽君单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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