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9月4日公布,共236处。包括:
**古遗址(共89处)
**古墓葬(共32处)
**古建筑(共59处)
**石窟寺及石刻(共9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44处)
**其他(共3处)
*地点以现行行政区域为准。
*已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必删除。

第四批
增补
2008年8月,增补1处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備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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