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德

林明德(),中华民国法官、检察官,生於台湾台北市,曾任最高法院院長、行政法院院長等職。

生平
父亲在台湾日治时期營機械五金業,家境富裕。林明德於1938年進入與日本学生共學之小學。畢業考入與日本学生共學之州立中學,二戰後編為建中初中部,因成績優良而保送高中部。林明德為家中獨子,無兄弟姊妹。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发生,翌日新竹縣縣長仍不知情,搭公務車途經台北市延平北路一段林明德父亲的店舖附近時,遭到流氓地痞截下車毆打致傷; 同年6月10日陳儀的後援部隊登陆台湾後,政府逮捕此案發生地附近五家店舖的負責人,林明德父亲為其中之一,第四天父亲從西門憲兵隊给家中打來電話,告知辦案的憲兵排長認識五位被捕者中的西服店老板,認為这五人均屬殷實商人,不應以事件發生地在附近逕予逮捕,故将五人釋放。林明德受此刺激,高中畢業选择学习法律。

褒揚令
2022年7月22日,獲總統蔡英文追頒「總統褒揚令」,褒揚令全文為:
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最高法院前院長林明德,剛廉端愨,叡質幹敏。少歲卒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旋榮登司法人員考試金榜,砥淬礱磨,潔清自矢,肇啟四十餘載伉俠懲惡之職涯。歷任地方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各級法院推事暨司法院副秘書長等職,創啟羈押送閱功事,暢申公正選舉原則;推動多元資訊電腦化,爭取預算獨立編列,正色直繩,片言折獄;覃思謨遠,營置攸宜。洎接掌行政法院,悉力導引優良風紀,厲行簡政便民措施;潛心訴訟制度興革,有效提升裁判品質,風規迭立,法炬高擎。尤於出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督策嚴守法律審界限,發揮統一見解功能;召開學術研討會議,完善前衛補充解釋,復催生選製新判例與決議錄四大冊,允稱重要司法文獻之一,明辨慎始,理精意執;嘉謀洞見,獻替多方。嗣膺任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理事長,促進國際司法交流,張拓宏觀法律視野,前瞻卓識,建讜紓籌。綜其生平,厚實國家司法審判內涵,標揚臺灣法治人權保障,茂猷遐舉,遺範永昭。遽聞嵩齡謝世,悼惜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材賢之至意。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著作
*林明德,我現行司法實務對大陸人民法律案件判決之研究及檢討,台北: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法律業務研討會,1993年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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