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瀛洲

謝瀛洲()字仙庭,广东省从化县木棉村人。中华民国法学家、法官、政治人物。

生平
謝瀛洲生於清朝光緖二十年五月十八日(1894年6月21日)。幼年入从化县立小学堂。毕业后,入广东存古学堂。此后遊學上海,入法律專門學校。二十歲,與同村高浥茶女士結婚。嗣后膺選半官費生,赴法國留学,入巴黎大學法學院。本科畢業後,復進入該校硏究院,获法學博士學位。

1945年7月6日至1947年10月25日,謝瀛洲复任司法行政部常任次长。1947年,任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国民大会主席团成员。1947年9月18日至1948年7月20日,任台湾省政府秘书长。1948年7月13日,任最高法院院长。同年5月1日於臺北市第一殯儀館景行廳舉行公祭,安葬於臺北縣金山鄉(今新北市金山區)富貴山墓園。

著作
*《共产与民主》
*《五权宪法大纲》
*《中华民国宪法论》

家庭
*父:谢蔚南,曾在家鄉設帳授徒,嗣當選廣東諮議局常駐議員。
*孫:謝明,美國企業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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