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又称:深圳市滨海医院,简称:港大医院或港深醫院)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全额投资,采用港式管理的一座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香港大学在深圳市的附属医院,2008年6月5日开工建设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营业。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一共由深圳市政府投资35亿元,营运费用也由市政府补贴,是“十一五”期间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的最大规模公立医院。医院总占地19.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36.7万平方米。医院位於深圳福田區西部,鄰近深圳地鐵9号线深圳灣公園站。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采用分诊制度,开设初期设有家庭医学全科门诊、专科诊疗中心等7个诊疗中心。医院开设12个医技中心和20个诊疗中心,并引进港大优势医疗专科。
大事记
2004年4月,深圳提出建设滨海医院,定位为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建设。
2005年6月,政府举行滨海医院建设项目听证会。深圳市政府发表 73 页的《深圳市滨海医院建设项目听证会公示信息》
2010年1月,深圳提出与香港共建滨海医院,并意向更名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11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签约暨医院揭牌仪式”在市民中心举行。
2011年12月,医院开始试运营。同期先于一级域名启用医院招聘网站二级域名。
2012年8月,医院工程全面竣工。
2015年9月,医院获得澳大利亚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ACHS)认证。
2016年11月15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举行新院长媒体见面会,香港大学卢宠茂教授获任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第二任院長。
2017年11月正式成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018年6月,医院成功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培育单位。
2020年,港大深圳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患者年度服务量超过45000人次,其中逾15%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2021年5月,医院二期动工,计划2025年建成,将新增床位1000张;7月,医院入选国家卫生健康委选取的14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
2022年8月19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舉行第三任院長授任儀式,香港大學張文智教授正式就任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第三任院長;9月,深圳市发布《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2021版)》,该标准是全国首个经国际认证的医院评审标准,源于港大深圳医院“一院两制”的成功实践(ACHS认证与三甲评审双认证)。
创新和医院特色
医院采用港式管理模式,因此相对于大陆的其它医院来说有以下特色。
看病预约
在滨海医院就诊需提前通过网络、电话或直接到医院门诊大堂或各专科诊室进行预约,之后由门诊医技楼大厅导医引导,分别前往全科诊室或专科诊室就诊。提前预约可以有效缓解医院中拥挤排队情况,使得病人能够更快就诊,等候时间大大缩短,也使病人能在候诊过程中更加舒适。医院保障医患至少有15—20分钟的沟通时间。
分诊制度
医院采取“先全科,后专科”的分诊制度,即患者先前往全科诊室进行診斷,之后再根据需要前往各专科诊室。大部分患者在全科诊室中即可解决病患,此制度也可避免患者在各专科诊室中来回,使就诊过程更加简洁。
打包收费
医院全科诊室采取“打包”收费模式,统一每次收取人民币200元,其中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最多7天的药物费用、标准检验费、非严重伤口处理费等。该费用参照了深圳市3家三甲医院的门诊基础数据并进行模拟测算,并由物价局批准。专科诊室收费不采取“打包”收费模式。
医院对67个手术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收费价格向患者公开。为推进大湾区医疗一体化,根据国务院及中央部门的政策以及广东省的许可,由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开始试点在港已上市药品器械,于内地临床应用。审批通过进口药品9个、医疗器械2个,共惠及150名患者,包括恩曲替尼、劳拉替尼等较新的抗癌药品。2021年8月,试点工作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完成,并推广至位于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的五家医疗单位。
深港醫學專科培訓中心
为將香港的培訓理念和系統帶入內地,香港醫學專科學院於2019年在深圳成立「深港醫學專科培訓中心」,與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合作,受訓醫生、培訓師資、病例都來自港深醫院。培訓中心2021年9月开始招生,第一批学员數十名,是已完成住院培訓的内地医生,接受急症科、臨床腫瘤科、腎內科、綜合婦產科的專科培訓,培训时长统一为4年。毕业生能否獲区域性(如深圳市、大湾区)或全国性認可,也尚未可知。截至2021年3月,共接收香港在粤患者申请达12072人,已看诊6539人次,并在深港两地首次实现了病历互通。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港大深圳医院门诊均次费用要比其他市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低10%左右,住院均次费用要比其他市属综合医院低20%-30%,在同等治疗之下,港大深圳医院实现了医保经费的结余。医院设立董事会、管理团队和监事会,履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
2015年4月,港大深圳医院因聘請一名沒有香港或中国内地執業資格的高級藥劑師而惹起爭議。
2019年8月,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对一名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77岁女性患者实施了“全胰切除术”。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
交通
公交巴士
地铁
:深圳湾公园站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 [http://www.hku-szh.org/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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