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富祥(,),前香港警務人員,曾任機場保安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和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
簡歷
周富祥於1970年5月加入皇家香港警務處,任職見習督察。
他大部份時間從事刑事調查的事務,期間偵破了多宗大案件,當中最為轟動的包括在80年代偵破油公司連串炸彈恐嚇案和在1991年的元朗錦田水頭村案。當時任新界總區高級參事(刑事)的周,親自帶隊入村指揮及部署剿匪行動,並與匪駁火50多槍、擊殺2匪拉3人一案。
他亦在1982年獲借調至國際刑事警察組織於巴黎的總秘書處,為期三年。
他於1998年,周富祥身任警務處助理處長期間,被借調至機場保安有限公司出任總經理;於2001年4月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並在2002年返回香港警務處出任刑事及保安處處長。
周富祥於2004年6月從警隊提早退休。
機場保安公司
退休後再獲委任
周於退休後一星期,即同年7月,隨即再次加入機場保安有限公司,出任行政總裁。在他獲任之前,坊間一直流傳其職位將繼續由即將退休、同時由警隊借調至機場保安公司任總經理的高級助理處長伍偉傑繼續擔任。但在關鍵時候,周富祥選擇提早退休並主動申請有關職位並獲董事局通過。
擅自領取超時津貼
2013年6月月初,周富祥被指控於2008年年底至2013年年初在無向公司董事會申請下,涉嫌違反內部守則,擅自申請領取超時津貼合共逾76萬港元。機場保安有限公司董事會就此成立由董事之一、前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負責的調查小組以調查上述事件。此外,他被指控未有獲得授權下取消年度假期,更改為領取薪金達63萬港元。機場保安有限公司董事會就指委託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核數,並且要求周富祥休假兩週。
涉嫌收受利益
同月14日,周富祥被廉政公署拘捕,懷疑他將機場保安有限公司一份裝修工程合約批予一間公司,估計涉款逾兩千萬港元,而該公司曾經多次為周富祥位於香港島大坑道的私人物業進行裝修,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中《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
被終止聘用
2013年8月6日,機場保安有限公司董事會在香港報章上刊登聲明,宣布於即日起終止行政總裁周富祥的聘用合約,同時決定繼續由副行政總裁劉志強署任行政總裁,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顧問
周富祥現任北京中安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China Security &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簡稱中安保集團 C.S.P. Group國際顧問.
個人生活
周富祥已經結婚,妻子為香港前歌手柳影虹。
在職進修
- 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
- 哈佛大學
- 英國布林斯希爾警察學院
- 中國清華大學
-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杜拜的航空學院
榮譽
- 殖民地警察長期服務獎章(於1988年獲得授勳)
*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 (於1997年獲得授勳)
*香港警察卓越獎章(於1998年獲得授勳)
*香港總督嘉許狀 (三次)
注釋
參考來源
周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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