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今(Wang Chien-chin,)江苏省盐城县人,中华民国法官、检察官。
生平
王建今毕业于中央党务学校。抗戰期間,曾任司法行政部簡任秘書兼刑事司戰罪室副主任。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接收台湾,蒋慰祖出任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后来王建今奉命赴台湾,从1946年11月4 日至1947年5 月16日担任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杨鹏任台湾高等法院院长)。1946年12月21日至23日,台湾高等法院召开“台湾省司法会议”,杨鹏、王建今等人均参加。
1948年3 月,全国司法行政检讨会在南京召开,合江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王建今、河南高等法院院长周予孜、青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褚成富提出司法建议:“为普及法律常识,养成一股守法风尚,以促成实施宪政,拟请厉行司法宣传... ... 。”会议采纳了三人的司法建议并作出决议,于同年3月10日向全国各级法院发出训令执行。
后来,王建今於1949年1 月任司法行政部主任秘書;1949年5 月4 日調任最高法院檢察官。1969年12月4 日至1986年6 月20日,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迄1996年12月16日退休後,鮮少參與公共活動。
2005年6 月28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舉辦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研討會,邀請王建今等4 名前檢察總長出席開幕典禮,法務部施茂林部長頒給終身奉獻獎,當時王前總長已高齡103 歲,亦是他最後一次公開出席檢察界之活動。嗣於2007年3 月26日去世,法務部施茂林部長代表陳水扁總統頒贈褒揚令,表彰他一生對國家的貢獻。
从重慶、南京到臺灣,王建今擔任司法訓練班副主任兼教授歷10年,培養司法官1000多人。1986年,王建今辭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職務後,着手整理歷年來已發表之法學論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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