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琛

赵琛(),谱名懿琛,字韵逸,浙江省东阳县巍山人。中华民国法学家。

生平
赵琛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早年为东阳中学旧制第一届毕业生,后赴日本明治大学学习法律。在浙江同乡会,赵琛结识了沈钧儒等人,并同汤恩伯义结金兰。1924年获硕士学位回国。1925年加入中国国民党。赵琛历任安徽省立法政专门学校、上海私立法政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政治大学法学院等校教授。当时,沈钧儒在上海筹办私立法科大学,聘赵琛出任法律系主任。1928年,赵琛在上海与沈均儒等五人组成了联合法律事务所,兼任律师。1949年4月,赵琛改任广州大学、岭南大学教授。1949年9月赴台湾,任国立台湾大学、陆军大学、军法学校、政工干校教授。1951年1月,任行政院设计委员会委员兼司法组召集人。1952年,任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

1969年,赵琛逝世。

著作
*《监狱学》
*《行政法》
*《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1939年)
*《赵琛法学论著选》
*《新刑法原理》
*《刑法總則》
*《刑法分則實用》
*《行政法總論》
*《行政法各論》
*主编《新编最新六法全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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