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大寺(),又称库车加满清真寺、克戈墩清真寺库车大寺、库车清真大寺,是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的清真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截止2020年,库车大寺是新疆境内仅次于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的第二大清真寺,同时也拥有新疆境内唯一保存较好曾执行伊斯兰教法的宗教法庭遗址,也是新疆仅存的政教合一的产物。}}。不过到了民国十四年(1925年),一场火灾使得库车大寺大殿的部分木质结构被烧毁。后库车大阿訇艾里木阿吉出资并在发生火灾当年的秋季重建库车大寺,清真寺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竣工,清真寺基本达到了如今的规模。清真寺由艾麦力艾山喀什噶里设计,现存清真寺大殿、门楼及宗教法庭等建筑为此时修建。在1958年库车洪水发生时,因库车大寺所处位置地势较高,幸免被淹。文化大革命期间,库车大寺无人管理,遭到破坏。20世纪90年代,在库车大寺内有修建了伊斯兰经文学校、洗礼间、卫生间等建筑或设施。其中建筑面积3184平方米。库车大寺的主要建筑包括礼拜大殿、门楼、宗教法庭、伊斯兰经文学校、洗礼间等建筑。
库车大寺内的宗教法庭遗址位于库车大寺的东南侧,建筑面积近300平方米。其平面呈现“L”型,建筑主体为前后廊式的单层土木结构建筑。法庭遗址分为审判房和办公室两部分,共五件房。法庭遗址为密肋式平顶,并在肋木上铺设草席并铺有泥土。墙体为土坯砌筑,表面有灰泥抹面,内墙有壁龛。法庭遗址大门为砖拱门,并有石膏雕刻。在遗址内存放有处理案件的手稿、宗教法官的印章及处罚工具等文物。伊斯哈克·瓦里等人的麻札(墓)原设置于库车大寺之中,也是火灾前的建筑遗存,不过后来麻札从库车大寺中迁出。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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