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学龙

解学龙(),字言卿,號石帆,直隶兴化(今江蘇)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登癸丑科进士。歷金華府、東昌府推官。天啓二年(1622年)擢刑科給事中,其時遼東難民多聚集登州,招練副使劉國縉請發帑金十萬賑濟,事後卻把下發的錢銀貪沒大半,學龍連上三疏揭發其弊,最終使得國縉受到懲治罷免;又上書請求裁冗吏,核曠卒,意見受到朝廷採納,並被提拔為右給事中。天启五年九月,因得罪魏忠賢而被閹黨指控為東林黨,因而被削籍罷官。

崇祯初年(1628年)被重新启用,任戶科都給事中。崇禎五年(1632年)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當其時四方盗贼蠭起,學龍請旨招兵千人,並討平都昌、萍乡、封山等流贼。崇禎十二年(1639年)擢南京兵部右侍郎。次年舉薦曾因弹劾杨嗣昌而贬至自己幕下的黄道周,被杨嗣昌等指为“党庇”。崇祯帝虽然平反过东林党案,但十分憎恶门户党争,闻此大怒,下诏逮捕解学龙,廷杖八十,遣戍贵州。南明弘光初年(1645年)召拜兵部左侍郎,旋升刑部尚书,又因保护周钟等人得罪马士英,再次被削籍丢官。罢官后,仍居南京,变卖家产以资助史可法的督军府以對抗清兵。此时形势急转直下,扬州、南京相继失守,福王被俘,南明大臣俯首称臣。面对末世,学龙肝胆俱裂,乃投扬子江卒。骸归兴化,吴甡为之撰志。《明史》有傳。

著作
著有《五垣谏草》、《抚江奏牍》、《用兵纪》等。

家族
曾祖解文,生员。祖父解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進士,河南副使、前工刑左右給事中。父解如楫,國子生,赠文林郎山東東昌府推官。母李氏,赠孺人。兄學皋(廪生);解學夔,天啓二年壬戌進士;弟解學周(廪生);解學尹,崇禎元年進士。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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