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用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四川。1749年(乾隆14年)奉旨接任沈廷耀擔任台灣鎮總兵,後並輾轉擔任兩任總兵該職。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李有用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四川。1749年(乾隆14年)奉旨接任沈廷耀擔任台灣鎮總兵,後並輾轉擔任兩任總兵該職。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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