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足联公平竞赛奖

欧洲足联公平竞赛奖又称欧洲足联公平竞赛排名,是欧洲足联自1995年以来设立的一项评分体系,目的是为了鼓励欧洲各国家队和俱乐部以文明的方式进行比赛,以减少暴力和谩骂等行为。为了增加奖项的重要性,也为了激励各成员国认真履行公平竞赛精神,在1995年至2015年,每年排名前三的成员国可获颁下赛季欧洲联赛的额外参赛名额(参加首轮资格赛)

评级方法
欧洲足联会对所有成员国的球队比赛进行评分,范围是各成员国的国家队和俱乐部队当赛季参加的所有欧战赛事。评分期从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队在一场比赛中的评分由一套固定的方案得出,主要是根据以下标准:
*红黄牌数量:10分,每得一张黄牌扣1分,红牌扣3分。若一名球员累计两黄变一红的,将被扣3分;若一名球员已得黄牌后又被直接罚出场的,将被扣4分。负分是明确允许的。
*积极比赛程度:1至10分
*尊重对手:1至5分
*尊重裁判(主裁及边裁):1至5分
*球队官员行为:1至5分
*观众行为:1至5分

各项得分相加后乘10,去掉小数点后第三位,即为总得分。因此,单场比赛的最高得分可达10000分。评分结果将通过归纳各会员国所有比赛的平均值得出。

获奖方式
欧洲联盟杯会在首轮资格赛中为获得公平竞赛奖的3个成员国保留3个参赛名额。即便在赛事更名为欧洲联赛后这一规则仍然存在。为了确定获奖成员国,欧洲足联设置了一系列门槛,例如平均得分至少在8分以上、且须有一定数量的欧战场次。排名第一的成员国球队可直接晋级联盟杯首轮资格赛,其它两队则将由已达到最低门槛的成员国抽签决定。自2009年开始,公平竞赛评分中排名最高、且平均分在8分以上的前三位成员国球队将分别自动获得欧洲联赛首轮资格赛名额。在2011-12赛季,欧战场次的最低数量为35场。若符合这些标准的少于三个成员国,则剩余的名额将不获保留。

历届获奖者
1995-2015年
参考文献
参见

  • 歐洲足協系數
  • 国际足联公平竞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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