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簡稱日台交流協會,是日本駐中華民國的聯絡窗口機構,具有實質大使館的功能,在1972年兩國斷交後成立,主要功能為執行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的民間交流、以及官方授權辦理的領事業務,因此名義上屬於民間機構,為日本國政府登記在案的公益財團法人機構。總部位於東京,在台北與高雄各設有事務所。
相對於日台交流協會,中華民國在日本的對口單位為臺灣日本關係協會、以及中華民國外交部屬下等同駐日大使館的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簡介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是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之後,1972年12月1日,日本政府以民間團體的名義所成立的外國駐臺灣準官方代表機構,經由授權辦理領事業務等功能。基於其功能業務,以及工作人員皆由日本外務省及通商產業省等有關職員,以停職的方式調往辦公,任職期間不視為公務人員,因此該協會可視為準外交代表機構。起初,日方希望名稱是「日台交流協會」,但中華民國方面主張取名為「日華交流協會」,雙方未能妥協,最後定名「財團法人交流協會」(Interchange Association (Japan)),在台灣通稱「日本交流協會」。而日方在該機構的標誌加註「」(日本與台灣之間的橋梁)以明確標示其業務範圍。由於交流協會作為台日後斷交時代兩國間維持交往的替代機構,後續亦在其他非邦交國發展對台關係時所參照,因此又稱為「日本模式」。
2012年4月1日,交流協會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而英文名稱不變。其駐臺北辦事處的招牌仍延用「」(Taipei Office, Interchange Association (Japan))。
歷史
*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
*1972年12月1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召開成立大會。
*1972年12月8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東京本部成立。
*1972年12月16日:日本外務省下令關閉日本駐中華民國大使館及日本駐高雄總領事館。
*1972年12月26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與亞東關係協會簽訂「亞東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互設駐外機構協議書」。
*1972年12月26日: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及高雄事務所成立。末代駐中華民國大使館代理大使伊藤博教及仲田嘉夫分別轉任第一代台北事務所代表及副代表,末代駐高雄總領事田中重英轉任第一代高雄事務所所長。
*1973年:台北事務所第一代館址設於城中區(現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3號,運用原日本大使館濟南路館址辦公。高雄事務所第一代館址則位於前金區中華三路108號3樓(國泰人壽中華大樓)。
*1995年7月3日: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自濟南路遷至敦化南路一段245號10樓(敦南金融大樓,新光人壽入主期間名為新光人壽敦南大樓)。
*2002年4月8日:台北事務所從敦化南路遷至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
*2012年4月1日: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2017年1月1日: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圖片集
主要臺日協議
1972年12月26日,日本交流協會與中華民國亞東關係協會簽署互設駐外辦事處協議,交流協會同意設立臺北事務所與高雄事務所,亞東關係協會同意設立東京辦事處與大阪辦事處。
2013年4月10日,日本交流協會與亞東關係協會於臺北賓館召開第17次臺日漁業會談,簽署《臺日漁業協議》,針對臺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漁業作業安排達成協議。
相關事件
;2009年台北事務所代表言論爭議事件
時任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齋藤正樹支持台獨與台灣主權未定論,2009年5月1日在臺灣國立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公開發表「臺灣主權未定」相關言論,齋藤正樹當時說:「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放棄對台灣的所有權利、權利名義與請求權,因此,有關台灣的法定地位,沒有獨自認定的立場…」,引發部分在場人士抗議。中華民國外交部次長夏立言5月1日下午也召見齋藤要求說明,並對齋藤言論嚴正抗議。而有在現場聽講的台灣社會相關領域的領袖則表態,認為齋藤正樹對台灣主權定位的觀點是正確的。事後齋藤正樹聲明那是他的個人言論,不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場。之後齋藤於年底辭職。
簽證機制
因為日本國與中華民國已無正式外交關係,依日本國的法律,故無法以大使館名義發放簽證;民眾前往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申辦日本簽證時,會以「日本駐泰國大使館」名義核發,但實際業務均在台北事務所或高雄事務所辦理。
簽證上的發證地點(Place of Issue):若在台北事務所辦理之簽證則顯示「Bangkok (TT)」;若在高雄事務所辦理之簽證則顯示「Bangkok (TK)」,此種作法也是避免涉入海峽兩岸關係議題而折衷的作法。
相關條目
*中華民國—日本關係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日本駐外機構列表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實質大使館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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