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勳章()是由澳大利亞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因應澳大利亚政府的建議,于1975年2月14日創建,旨在表彰澳洲公民及其他人士的突出成就或卓越貢獻。在澳大利亞勳章建立之前,澳大利亞公民的表彰是授予英國對應勛位。
勳章分為民事和軍事組別,並有以下由高至低的勳銜:
- 爵級勳章或女爵級勳章(AK或AD——只限民事組別——1986年起停止頒授,2014年勛位復頒,2015年再次停止頒授);
- 澳大利亞同伴勳章(AC);
- 澳大利亞官佐勳章(AO);
- 澳大利亞員佐勳章(AM);以及
- 澳大利亞勳位獎章(OAM)
註釋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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