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专区

南通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江苏省东部,包括今上海市崇明县。

1949年置,属苏北行署区,专署驻南通市。辖南通市及南通、如东、启东、崇明、海门5县。1950年,南通市升地级市;原属泰州专区的海安、如皋2县划入南通专区。1952年,南通专区改属江苏省。专区辖7县。

1958年,将崇明县划归上海市。南通专区辖6县。

南通地区
1970年,撤销南通专区,改置南通地区。

1983年,南通地区与南通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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