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蒂玛·马合木提

法蒂玛·马合木提()女,乌孜别克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中国律师。是中国乌孜别克族第一位女性律师,也是第一位来自新疆司法界的女性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
法蒂玛·马合木提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蒙古族自治县,父亲是一位乌孜别克族的军人,母亲是一位不识字的回族妇女。父亲只懂乌孜别克语和俄语,母亲只懂汉语,两人语言不通,但相处却很和睦。法蒂玛从小就生活在草原上,她有4个兄弟姐妹,他们5人都是大学毕业)。2006年起,塔城地区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就设在法蒂玛的律师事务所。她还开办了“塔城地区侨眷工作法律站”。2011年起,法蒂玛无偿为5个法律工作站提供服务,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她曾任新疆青年联合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侨联代表,曾被评为新疆十大优秀青年,并曾代表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访问日本。在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之前,法蒂玛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委员十年,代表少数民族界,分入第四十九组。任职5年间,法蒂玛向大会提交了70多件提案,并提出许多建议,内容涉及新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团结、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建设等方面,其中10件提案被收录到全国政协编辑的《国事建言》中,其中1件还获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奖。她提交的20多件涉及女性权益的提案,内容重点是“女性大病医疗救助”、“单亲母亲群体生存状况”、“少数民族妇女就业问题”。鉴于新疆许多少数民族妇女不懂汉语,无法到内地务工,就业困难,她提交的一份“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妇女职业培训、就业工作的建议”,建议各地政府多组织少数民族妇女因地制宜培训和就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该提案获得重视,后来新疆沙湾县等地成立了刺绣专业合作社,沙湾县合作社的绣娘全都是哈萨克族妇女,绣品甚至外销到哈萨克斯坦。2010年,法蒂玛提交了“关于加强新疆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该建议促成了政府为少数民族律师免费培训。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在2013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法蒂玛提交了一份“国家应加快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建议”,受到大会重视。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參考文獻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