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红(),女,汉族,河北沧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
2007年12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代表社会科学界,分入第三十二组。并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委。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免去王秀红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參考文獻
王秀红(),女,汉族,河北沧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
2007年12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代表社会科学界,分入第三十二组。并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委。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免去王秀红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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