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喜安

周喜安(),男,河南新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6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助理研究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川地区代表。

生平
早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之后攻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轻工业部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1992年7月,调到国家计委工作,历任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室发展政策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司国际经济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司分析处调研员,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处长,政策法规司助理巡视员等职。2003年5月,调任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5年7月兼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负责人。2006年6月,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2008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司长。2010年11月,转任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次年2月正式任市长。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014年11月,调任中共资阳市委书记。2015年3月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年1月,调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23年1月,当选为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2025年2月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农历乙巳蛇年首“虎”。7月30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5年11月18日,周喜安被福建省漳州市檢察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2012年至2025年,周喜安被指控在担任四川省巴中市市长、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期間,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2026年5月7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喜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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