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伟

孟伟(),山东安丘人,生于山东青岛,曾为中国工程院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院士。

生平
1976年11月孟伟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最终由孟伟任院长。2001年12月到2006年6月,孟伟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2006年6月到2016年10月,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9年12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是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3月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孟伟曾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环境标准与基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名誉理事长、常务理事,环境毒理与生态毒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高等学校环境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17年11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据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孟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同时终止。

2018年4月4日,据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消息,经中央纪委批准,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对孟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孟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根据官方通报,孟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下属报告巡视谈话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长期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违规转让股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中国工程院同日撤销其院士称号。

2020年7月,徐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孟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著作
*孟伟、赫英臣,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海洋出版社,2002年
*孟伟等,海岸带污水排放工程环境设计导则,海洋出版社,2004年
*孟伟、赫英臣、L.Krapp等编著,废物资源化与安全处置技术概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
*范俊君、孟伟、赫英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应用与实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
*翟世奎、孟伟、于志刚等,三峡工程一期蓄水后的长江口海域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
*孟伟主编,流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与示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
*孟伟主编,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建院30周年论文集(1978-2008),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
*吴丰昌、孟伟等,水质基准的理论与方法学导论,科学出版社,2010年
*孟伟编,中国海洋工程与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海洋环境与生态卷,海洋出版社,2014年
*吴丰昌、孟伟等,中国环境基准体系中长期路线图,科学出版社,2014年
*舒俭民、杨荣金、孟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11.21空难与南海湿地,中国环境出版社,2015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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