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县旗()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县旗之一。该条目是对长崎县旗以及长崎县章()的解说。
概要
长崎县过去长期使用被称为“鹤型标记”的县章,1991年4月1日,长崎新制定了现在使用的县章。伴随着县章的变更,新的旗也于1991年8月30日制定。
县章是字母“N”与象征和平的鸽子形象的变形。水色的地球型代表了明丽的天空与大海,同时形如地球,也是长崎县国际性的表现。
另外,还有一种带有“长崎县”三字的县旗,(大分县也有相同的情况)。而正式确立的只有上述的县旗,(即没有文字的县旗)。
照片
文件:Flag of Nagasaki (unofficial).svg|1991年之前代用的县职员旗
文件:K-RC301-Nagasaki-Ken-ei-5242.jpg|长崎县交通局的公交车(1993年8月摄)。车体正面仍然是旧县章(即鹤型标记)
脚注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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