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澳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提出《同性民事結合》法案,表示將把同性結合合法化,這或許使得澳門成為亞洲第一個認可同性結合或同性婚姻的地區,但議案以17票反對、3票棄權、1票贊成而遭到否決。有議員直言,相關法律是令人類滅絕的法律,人類需要繁衍,法案與此背道而馳。惟事實上一個人的性取向不會因議會通過同性結合/婚姻法而有所轉變,實際上每個人的性傾向皆形成於童年或青少年早期,長大後便不會輕易改變,與身俱來的因素佔大多數,而同性戀只佔人口一小部份,對人類繁殖不會帶來影響,法案的用意只為保障不同性取向人士的基本權利,使之與異性戀者擁有的權利看齊。
參見
*澳門LGBT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性婚姻
*中華民國同性婚姻
*香港同性婚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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