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精神病評定量表

簡明精神病評定量表(;簡稱BPRS)是一個精神科的評定量表,讓臨床醫生或研究人員以之來衡量病者的精神症狀,例如:抑鬱、焦慮、幻覺和其他的異常行為。本評定量表是現時使用最久、最廣泛使用的精神病評定量表,於1962年首次出版,現時最新的版本是4.0。

評估辦法
每個徵狀被評為1-7之間:

非常輕微(Extremely Mild)、

很輕微(Very Mild)、

輕微(Mild)、

中等(Moderate)、

嚴重(Severe)、

很嚴重(Very Severe)、

非常嚴重(Extremely Severe)。

視乎不同的版本,包括有18到24種要評估的病徵。評定量表詳列各評估細項的成立條件,以及細項之間的關連。例如:若病者因為自體幻象而在第一項被評為很嚴重到非常嚴重,那在第11項的評估值應至少被評為中等。

評估細項

自體觀感(Somatic Concern)

焦慮(Anxiety)

抑鬱(Depression)

自殺傾向(Suicidality)

內疚(Guilt)

敵意(Hostility)

情緒高昂(Elated Mood)

浮誇(Grandiosity)

多疑(Suspiciousness )

幻覺(Hallucinations)

不尋常的思想內容(Unusual thought content)

怪異行為(Bizarre behaviour)

自我忽視(Self-neglect)

迷失方向(Disorientation)

概念混亂(Conceptual disorganisation)

遲鈍反應(Blunted affect)

情感退縮(Emotional withdrawal)

機動能力遲緩(Motor retardation)

緊張(Tension)

不合作(Uncooperativeness)

興奮度(Excitement)

分心程度(Distractibility)

機動能力過度活躍(Motor hyperactive)

舉止和姿態(Mannerisms and posturing)

當中,第1-14項乃被觀察者自行報告,第7、12、13項由醫生觀察被觀察者判斷,第15至24項由醫生從被觀察者的表現及言語來判斷。

參考資料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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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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