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復一(),字敬夫,號元履,晚號遯菴,出生於泉州府同安縣翔風里十七都蔡厝(今金門縣)人,後隨父親旅居嘉禾里(今廈門島),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蔡復一萬曆五年(1577年)生於泉州府同安縣翔風里十七都蔡厝(今金門縣金沙鎮光前里蔡厝),幼時和父親蔡霽移居嘉禾里(今廈門市)。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福建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年十九,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联捷乙未科三甲二十七名進士,工部觀政後,給假歸鄉娶親,二十五年授刑部主事,二十七年升员外郎,二十八年(1600年)升任郎中,次年告病回籍。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起補南京户部郎中,父母去世丁憂,三十八年(1610年)起任北京兵部車駕司郎中,調武庫司,在北京初識鍾惺。萬曆三十九年(1611)從郎職離任,前後凡十五年。出京為湖广右参政,分守荆岳。萬曆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夏天,長江決堤,蔡復一在澧州治水,秋冬間,擢升為本省觀察使,分鎮湖北,後在辰州築邊牆七十餘里以防苗亂。四十四年加升右布政使,告病回籍。
在故里鄉居四年後,泰昌元年庚申(1620年)九月起用為山西右布政使,易州兵備道。天啓元年辛酉(1621年)春天,蔡復一從同安故里起程赴易州,同年九月,從右布政使升遷為左布政使。天啓二年十一月,由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升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天啓四年春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撫貴州,不久總督貴州、雲南、湖南、湖北、廣西軍務兼貴州巡撫,人稱“五省經略”,鎮壓奢安之亂。與蔡獻臣齊名,人稱“同安二蔡”。天啓五年三月,蔡復一因水西战事失利,兵馬潰敗被解除職務。天啓五年乙丑(1625年)十月,因染瘧痢,病故於平越軍(今貴州福泉市)。追贈兵部尚書,謚清憲。民間流傳,蔡復一身體殘缺,獨眼、跛腳又駝背,人稱「蔡目一」,他也曾自嘲爲「一目觀天上」。
著作
蔡复一能诗能文,譚元春曾說蔡復一“破書萬卷而愛人一事之知,下筆千言而嘆人一字之美”。著作颇丰,有《遁庵文集》18集,《诗集》10卷,《雪诗编》、《骈语》5卷,《督黔疏草》8卷,《楚愆录》10卷,《毛诗评》1卷,《续骈语》2卷等。
遺跡
蔡復一是金門縣蔡厝蔡氏家族的第二十一世祖,家族典藏的畫像以「蔡復一畫像」的名義,列為重要古物,也是金門縣第一個被公告的重要古物。
家族
曾祖蔡環碧,嘉靖辛酉貢士、鄉賓,高尚不仕,壽九十二。祖父蔡秀鍾。父蔡用明,本名霁,用明为其字,后字晦仲,號见南,萬曆七年己卯舉人,歷任大田教谕、长泰教谕,升任四川乐至知县。
延伸阅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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