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标准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亦简称国家卫计委,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成部门。2013年重組政府部門時職能變更,由卫生部和国家计生委合并而来,但後續由於查出生育率異常,控制動機不再和人口危機等因素,計生部門於2018年被裁撤,剩餘下來的原衛生部的相關單位經再度整合後,改制併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根据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2013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取代原卫生部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3月17日上午11时许,原卫生部大楼门口更换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牌。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称,“(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
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企业单位
主管社会团体
历任领导
; 主任
*李斌(2013年3月16日—2018年3月)
; 副主任
*孙志刚(2013年3月20日—2015年10月22日)
*王国强(2013年4月22日—2018年3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马晓伟(2013年4月22日—2018年3月)
*王贺胜(2016年9月2日—2018年3月)
*曾益新(2017年2月28日—2018年3月)。2014年,正式组建为中央纪委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察局),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办发〔2015〕55号)撤销监察部驻各单位监察局,中央纪委驻各单位纪检组为对外工作联络的唯一名称,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其中20家为单独派驻机构,27家综合派驻机构负责监督119家单位。中央纪委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红十字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5家单位。
纪检组内设机构是办公室和第一至第四纪检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组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会议活动组织、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第一纪检室:联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要负责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二纪检室:联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三纪检室:联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主要负责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四纪检室:主要负责纪检组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审理和党风政风监督等相关工作
*马奔(2017年3月—2018年3月)
; 副组长
*王大方(2014年—2015年,副组长兼监察局局长)
*马群(?—2015年12月,监察局副局长;2015年12月—2018年3月)
; 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史盛丰(?—2018年3月)
*李秀芳(?—?)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体制改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
- 大部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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