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專輯

如同书本装帧成册,类似于相簿]]
音乐专辑(),或简称为“专辑”,粤语地区称呼为“大碟”,指的是多个音频录音作品以CD、唱片、录音带等介质为载体发布的单个项目的统称,一般指含有至少10個音軌的唱片。音乐录制专辑在20世纪初被开发出来,最早的音乐专辑类似数张78转唱片打包成书本的形式;而到了1948年,由聚氯乙烯材料制作的密纹唱片开始取代早期的78转唱片。进入21世纪之后,尽管密纹唱片还在发行,但是唱片的销售已经主要集中在CD、虛擬發行(如MP3)等兩大型態上了。卡式录音带则是从1970年代到2010年代伴随密纹唱片一起使用的一种专辑格式。

音乐专辑可以在移动或固定的录音室、室内体育馆、家中、户外场地或混合场地中录制,而完整录制一张专辑可能需要几小时到几年的时间。这个过程通常需要分成几个部分分别录制,然后“混音”在一起。在录制专辑时如果是一次录制完成而不加任何混音效果也被称为“现场”,即便它是在录音室里录制的。录音室的存在是为了消音和隔绝混响,因此混合不同音轨的时候需要协助;而如果是在其他场地,如音乐会场地或Live House因为允许混响,因此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现场感。 大部分现代录音室都包含丰富的编辑、音效及声音调整等功能。使用现代的录音技术,唱片歌手可以在不同时候的不同房间通过耳机监听其他声部的录音;同时,每个声部都可以单独录制成一条音轨。

专辑封面及封面上的说明文字也是有用的,通常会提供一些附加消息。比如:唱片分析、歌词或歌剧剧本等。

历史上,专辑这个单词用于指代那些以书籍形式集合在一起物品。而在音乐方面的应用见于19世纪早期的短篇音乐唱片集。 随后,相关的78转唱片集合在一起形成书册一样的专辑。 当密纹唱片被应用时,那种集合在一张唱片上单曲组合被称之为“音乐专辑”;后来这个词语被扩展到其他储存介质,如:CD、MD、卡式录音带、数字专辑等。 一个常见的安排是放置在专辑的第二首或第三首歌曲位置上,随后紧跟一首情歌;第一单曲则用于第二面开始。在过去,单曲不一定会收录到专辑中,例如:披头士乐队的《Hey Jude》等单曲就没有收录在同时发行的专辑内。而到了现在,商业专辑中的曲目里往往包含一首到多首单曲。这些单曲会被分发到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的渠道,用于宣传专辑。 专辑也有可能不是以前发行的旧曲目的集合,例如可以是未收录到专辑中的单曲、单曲的B面歌,或未完成的录音演示作品。

八轨磁带
盒式卡带
激光唱盘
数字音乐
通常在網路上買的數位專輯基本上可以下載,也因為他是數位的(非實體)的也可以省下很多成本所以價錢上通常都比實體專輯便宜。

形式
傳統上,專輯通常至少包含10首曲目。传统上,将在录音室制作的正式专辑称为“录音室专辑”(),同时区别于不在录音室录制的现场专辑、汇编既往单曲(无论是否收录在既往录音室专辑中)且通常不属于主要作品序列的精选辑、汇编多艺术家作品的合辑,以及形式更为短小的迷你专辑(常被流媒体平台定义为有4至6首曲目、不超过30分钟的音乐集)。然而,录音室专辑与迷你专辑的区别仍取决于作者,并没有硬性规定阻止包括在内的音乐家将自己长度不足30分钟的作品称为专辑。进入数字音乐时代后,录音室专辑也被称为“正規專輯”()。

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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